本试验采取热法血清稀释法。每滴相当于0.02ml,总量为6滴,相当于0.12ml。
1.抗原 系各型菌株培养物多价抗原,按瓶签说明倍数稀释。
2.溶血素 正式试验时使用2个工作单位。
3.补体系冻干补体 用灭菌
生理盐水作1︰5基础稀释。在溶血素效价测定和补体效价滴定时均作1︰60稀释,在正式试验时,用2个工作单位。
4.1%的红血球悬液,用灭菌
生理盐水洗涤与配制。在使用时与等量含2个工作单位的溶血素液配成致敏红血球悬液。
5.阳性血清 正式试验时1︰100稀释。
6.阴性血清 正式试验时1︰10稀释。
7.
生理盐水
(二)预实验
1.溶血素效价测定 用小试管做时,单位为ml;用血清稀释板做时,单位为滴。
⑴溶血素稀释:先将溶血素做1︰1 000基础稀释。见表6-10。
表6-10溶血素稀释表(单位:滴)
⑵溶血素效价测定 见表6-11。
表6-11溶血素效价测定表(单位:滴)
根据上述结果,溶血素效价为1︰5 000即为一个工作单位。2个工作单位溶血素为1︰2 500稀释度。
2.补体效价测定
⑴补体稀释,见表6-12。
表6-12补体稀释表(单位:ml)
|
管号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|
1:60补体 |
0.05 |
0.08 |
0.10 |
0.12 |
0.14 |
0.16 |
0.05 |
0.08 |
0.1 |
0.12 |
0.14 |
0.16 |
|
生理盐水 |
0.25 |
0.22 |
0.20 |
0.18 |
0.16 |
0.14 |
0.25 |
0.22 |
0.20 |
0.18 |
0.16 |
0.14 |
⑵补体效价测定,见表6-13。
表6-13补体效价滴定表(单位:滴)
表注:1号~6号不加抗原,7~12号加抗原,当结果不一致时,以加抗原的结果为准。
以2个单位补体稀释度计算。按上表所示,在两列中达到完全溶血(#)时,最小补体量1︰60稀释为0.12ml,(即为第四管与第八管)做为1个补体单位。在抗原效价测定和正式试验时,使用补体0.20ml中应含2个单位补体。所以补体的稀释度应为:60︰(0.12×2)=x︰0.20,x=50,即取1ml补体原液加49ml
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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